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我局拟对勤酬建筑上饶市广信区枫岭头镇干混砂浆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枫岭头镇五金基地西侧,属新建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14667.41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原料区、成品区、筒仓区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项目以水泥、石料、水为原辅材料通过石料破碎、筛分、计量、搅合、成品装载等工序年产干混砂浆30万吨。
项目混合搅拌粉尘经管道收集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石料破碎/筛选粉尘、制砂粉尘、包装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通过设置洗车平台,对进出车辆冲洗,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堆场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厂区粉尘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排放标准限值。
项目产生的车辆及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制砂机、筛分机、破碎机、搅拌机等机械设备正常运行噪声。应优化厂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隔振、减振措施,确保噪声源场界噪声达标。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项目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环保手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做综合利用或处置,产生的普通工业固态废料应合法处置。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普通工业固态废料、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一定要满足《普通工业固态废料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若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5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
主办:上饶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承办:上饶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00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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