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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广西皖维1万吨年VAE可再分散性乳胶粉技改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7 11:52:33 作者:塔楼式干粉砂浆生产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投资新建项目名称:《广西皖维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1万吨/年VAE可再分散性乳胶粉技改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2877.3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广西皖维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自筹。

  ● 特别风险提示:新建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存在因宏观经济政策影响、未来市场情况变化、行业环境变化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导致新建项目建成后无法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可再分散乳胶粉是高分子聚合物乳液经喷雾干燥后得到聚合物粉末,其作为一种重要的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在涂料、粘合剂、建筑干粉砂浆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可有效改善传统建筑材料的性能,有效提升建筑工程的质量。预计至2029年,全球VAE乳胶粉市场规模将达到14.6 亿美元,未来几年将以年复合增长率3.1%的速度稳步增长。

  广西皖维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皖维)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打造“一体两翼”,构成面向“长三角经济带、珠三角经济区、环渤海经济带”的大市场格局的重要“一翼”,也是实施“煤炭-电石法”“石油-乙烯法”“生物质-酒精法”全产业链战略布局的重要“一极”。广西皖维现具备年产6万吨VAE乳液、5万吨聚乙烯醇(PVA)、10万吨醋酸乙烯的产能,其中VAE产品在近十年中经济效益显著。但从当前形势看,中低端VAE乳液产品供大于求的市场格局已形成,尤其是低粘度VAE乳液产品受建筑市场低迷的影响,产能严重超过标准,产品价格倒挂。今年以来,广西皖维VAE乳液销售总体不佳,产品库存高位、利润微薄,其中最大的问题是低粘度VAE乳液产品产量偏高,难以化解。通过市场调查与研究,低粘度VAE乳液产品能进一步加工成为可再分散性乳胶粉,进入向华南、西南等区域的建筑砂浆市场,目前该市场需求总体呈增长趋势。综上,广西皖维拟投资建设1万吨/年VAE可再分散性乳胶粉技改项目,以化解低粘度VAE乳液产能,实现更大效益,进一步延伸生物质酒精-VAC-PVA-生物质PVA 材料产业链,提升生物质产业发展质量。

  该项目已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备案,项目代码为-07-02-431735。

  2024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的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广西皖维1万吨/年VAE可再分散性乳胶粉技改项目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涉及的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总额10%(含10%),属于《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第1款所规定 的董事会投资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投资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亦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1、项目名称:《广西皖维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1万吨/年VAE可再分散性乳胶粉技改项目》

  4、项目情况:根据广西北投化工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广西皖维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1万吨/年VAE可再分散性乳胶粉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总投资2877.32万元,项目建设期为15个月。该项目的建设投资资金由广西皖维自筹解决。

  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国家产业政策,是企业提高产品附加值,优化产品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的重要战略部署,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求。项目建成后,可以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规模合理。项目采用并流喷雾干燥法生产VAE可再分散乳胶粉,生产工艺技术成熟、可靠。主要原辅材料来源于企业自产的VAE乳液和聚乙烯醇,稳定的原料来源为项目的实施及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该项目对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有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项目周边水、电等来源充足,具有良好的工程建设条件,满足项目公用工程需求。

  本项目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优化资源配置、资本结构、产业结构,有助于延伸VAC产业链,促进企业自身发展,打造绿色化工循环经济,提高产品附加值,提高盈利能力,塑造公司创新、活力的企业形象。

  根据公司“十四五”发展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坚持围绕主业发展的总思路,重点推进三大产业基地、四大产业集中区、五大产业链的协同发展,高起点、高标准谋划高技术含量、高投资回报的好项目、大项目,不断提升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本项目以化解低粘度VAE乳液产能为目标,项目原料供应有保障,拟采用的工艺技术成熟可靠,项目建设的各项配套条件均已具备。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企业的自身发展,为企业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亦可满足区域市场需求,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

  1、新建项目与产业政策相符,政策风险一般;项目市场风险主要为市场供需实际情况可能与预测值发生偏离、产品销售市场竞争力或竞争对手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产品和主要原材料的实际价格与预测价格发生较大偏离。

  2、新建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存在因宏观经济政策影响、 未来市场情况变化、行业环境变化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导致新建项 目建成后无法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1、《广西皖维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1万吨/年VAE可再分散性乳胶粉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投资新建项目名称:《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分厂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工程》。

  ● 特别风险提示:新建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存在因国家政策影响、未来市场情况变化、行业环境变化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导致新建项目建成后无法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2024年1月19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文件,要求“重点区域内大型国有企业集团2025年底前实现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烟气氮氧化物浓度不高于50mg/ Nm3(毫克/标准立方米)等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当前,公司水泥分厂日产6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采用 SNCR脱硝系统,烟气氮氧化物浓度控制在“不高于100mg/ Nm3”水平,难以达到“不高于50mg/ Nm3”标准要求。

  为了确保在2025年底前满足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最新规定的要求,公司水泥分厂拟在现有水泥窑预热器C1出口位置新建一套高温低尘SCR尘硝一体设备,SNCR脱硝设备利旧同,时实现NOx和粉尘的治理。项目建成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稳定控制在50mg/Nm3以下,预计水泥熟料生产线的氮氧化物的减排量约为1204吨/年,生产现场无可见烟粉尘外逸,厂区整洁无积尘。项目的实施符合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要求,具有很好的环保和社会效益,有利于塑造“新皖维”形象。

  该项目已获得巢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为-04-02-486258。

  2024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的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水泥分厂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涉及的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总额10%(含10%),属于《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第1款所规定 的董事会投资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投资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亦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1、项目名称:《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分厂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工程》

  3、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巢维路56号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分厂内

  4、项目情况:根据《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分厂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150个工作日(雨天和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该项目技术方案成熟可靠,在国内外水泥行业已有成功应用案例,能高效去除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颗粒物,确保排放达标;技术方案中对设备进行了精准选型,配套设施设计科学合理,能保障系统在高温、低尘环境下稳定运行,大幅降低故障发生率;与现有水泥生产工艺兼容性良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无需对现有设施进行大规模改动,减少施工难度和对生产的干扰。

  该项目是公司落实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文件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司水泥分厂日产6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继续存续运行的必要前提。该项目不仅对企业的经济效益有利,还可以提高企业的品牌形象、社会责任形象和市场竞争力,增强企业的社会信誉度。

  新建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存在因环保政策影响、未来市场情况变化、行业环境变化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导致新建项目建成后无法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1、《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分厂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了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实施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之2023年度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事项。本次回购公司股份52,290,137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2.42%。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156,908,366股变更为2,104,618,229股,注册资本由 2,156,908,366 元人民币变更为 2,104,618,229 元人民币。

  鉴于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等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证券代码:600063 证券简称:皖维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4-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审议情况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的全文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九届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在公司研发中心七楼高管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8人。董事袁大兵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特委托董事孙先武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并授权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福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广西皖维1万吨/年VAE可再分散性乳胶粉技改项目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可再分散乳胶粉是高分子聚合物乳液经喷雾干燥后得到聚合物粉末,其作为一种重要的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在涂料、粘合剂、建筑干粉砂浆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可有效改善传统建筑材料的性能,有效提升建筑工程的质量。预计至2029年,全球VAE乳胶粉市场规模将达到14.6 亿美元,未来几年将以年复合增长率3.1%的速度稳步增长。

  广西皖维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皖维)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打造“一体两翼”,构成面向“长三角经济带、珠三角经济区、环渤海经济带”的大市场格局的重要“一翼”,也是实施“煤炭-电石法”“石油-乙烯法”“生物质-酒精法”全产业链战略布局的重要“一极”。广西皖维现具备年产6万吨VAE乳液、5万吨聚乙烯醇(PVA)、10万吨醋酸乙烯的产能,其中VAE产品在近十年中经济效益显著。但从当前形势看,中低端VAE乳液产品供大于求的市场格局已经形成,尤其是低粘度VAE乳液产品受建筑市场低迷的影响,产能严重过剩,产品价格倒挂。今年以来,广西皖维VAE乳液销售总体不佳,产品库存高位、利润微薄,其中最大的问题是低粘度VAE乳液产品产量偏高,难以化解。通过市场调研,低粘度VAE乳液产品能更加进一步加工成为可再分散性乳胶粉,进入向华南、西南等区域的建筑砂浆市场,目前该市场需求总体呈增长趋势。因此,广西皖维拟投资建设1万吨/年VAE可再分散性乳胶粉技改项目,以化解低粘度VAE乳液产能,实现更大效益,进一步延伸生物质酒精-VAC-PVA-生物质PVA 材料产业链,提升生物质产业高质量发展质量。

  根据广西北投化工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广西皖维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1万吨/年VAE可再分散性乳胶粉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总投资2877.32万元,项目建设周期为15个月。该项目已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备案,项目代码为-07-02-431735。项目建设资金由广西皖维自筹解决。

  该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国家产业政策,是企业提高产品附加值,优化产品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的重要战略部署,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求。同时,也能够进一步满足区域市场需求,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项目建成后,可以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规模合理。项目采用并流喷雾干燥法生产VAE可再分散乳胶粉,生产工艺技术成熟、可靠。主要原辅材料来源于企业自产的VAE乳液和聚乙烯醇,稳定的原料来源为项目的实施及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该项目对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有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项目周边水、电等来源充足,具有良好的工程建设条件,满足项目公用工程需求。

  本议案所涉及的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10%(含10%),属于《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第1款所规定的董事会投资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见《皖维高新关于投资建设广西皖维1万吨/年VAE可再分散性乳胶粉技改项目的公告》(临2024-04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水泥分厂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1月19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文件,要求“重点区域内大型国有企业集团2025年底前实现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烟气氮氧化物浓度不高于50mg/ Nm3等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当前,公司水泥分厂日产6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采用SNCR脱硝系统,烟气氮氧化物浓度控制在“不高于100mg/ Nm3”水平,难以达到“不高于50mg/ Nm3”标准要求。

  为了确保在2025年底前满足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最新规定的要求,公司水泥分厂拟在现有水泥窑预热器C1出口位置新建一套高温低尘SCR尘硝一体设备,SNCR脱硝设备利旧,同时实现NOx和粉尘的治理。项目建成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稳定控制在50mg/Nm3以下,预计水泥熟料生产线的氮氧化物的减排量约为1204吨/年,生产现场无可见烟粉尘外逸,厂区整洁无积尘。项目的实施符合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要求,具有很好的环保和社会效益,有利于塑造“新皖维”形象。

  本项目已获得巢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为-04-02-486258),总投资预算约26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议案所涉及的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总额10%(含10%),属于《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第1款所规定 的董事会投资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见《皖维高新关于投资建设水泥分厂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临2024-04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实施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之2023年度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事项。本次回购公司股份52,290,137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2.42%。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156,908,366股变更为2,104,618,229股,注册资本由 2,156,908,366 元人民币变更为 2,104,618,229 元人民币。

  鉴于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等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临2024-045)。

  修订后的《皖维高新公司章程》全文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皖维高新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决策及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深化企业改革,进一步规范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行为和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程序,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皖维高新公司章程》《皖维高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皖维高新党委会议事规则》《皖维高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拟对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决策及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主要增加一般授权事项,并对授权范围授权事项数额标准进行了相应调整。

  修订后的《皖维高新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决策及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管理办法》全文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皖维高新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提高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制度全文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46〉)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决定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主要议题:

  2、《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决策及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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