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安徽省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出让安徽省桐城市枫香岭矿区建筑用片麻岩(机制砂)矿采矿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四)开采范围:面积1.2365平方千米,范围由14个拐点圈定,各拐点直角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如下:
(七)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年生产规模980万吨,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山服务年限26年。
(八)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需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按《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要求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矿山在正式投产1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和相关工作。
(九)拟出让年限:28年(含基建期2年),自受让方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竞买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实缴金额)。
(1)近三年以来,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名单,在安徽省内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矿业权出让活动中未按要求签订或履行《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的;
(2)被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在报名截止日前有被执行案件未执行终结的;
(3)被吊销采矿许可证2年以内、有涉黑涉恶记录、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记录、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有政府招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以及其他重大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记录。
参与本采矿权的竞买人须开立10亿元银行保函(见索即付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自出函之日起6个月,保函受益人为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竞买人未竞得该采矿权,竞买人于竞买结束后凭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通知到相关金融机构办理退保手续。
竞买人的资质条件由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会同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检查备案,资格条件经审查合格的,取得竞买资格。
(三)挂牌时间:2021年7月1日9时起至2021年7月15日15时止(工作日上班时间内)
(一)出让文件获取方式:竞买申请人从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二)申请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5月29日9时起至2021年6月29日16时止(工作日上班时间内)。
(三)申请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持参加竞买申请资料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示的企业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理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有底价挂牌出让,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29500.00万元。增价幅度为500万元/次或其整数倍。
挂牌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根据《成交确认书》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本次采矿权挂牌成交收益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违约责任详见出让合同。
(一)申请人应认真研读《安徽省桐城市枫香岭矿区建筑用片麻岩(机制砂)矿勘查报告》,报告中估算的开采量与实际可供开采量可能会出现一定的误差,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必须承担对应的风险,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以现状地貌出让,竞买人在递交申请前须自行到出让采矿权的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充分了解本次出让采矿权及周边的通水、通电、通路、排水、排污、地质和环境等情况,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没有异议并全部接受。
(三)矿产资源开采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影响和社会因素,竞买人应充分了解,慎重决策,风险自担。
(二)对拟出让采矿权范围内及采矿权范围外受影响区域用地、用林、建筑物、构筑物、坟冢等附属物征迁补偿安置等相关联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具体事宜由竞得人商请桐城市政府自行解决。
(三)出让采矿权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资料费用(勘查报告、编制开发利用方案、评估报告等费用)由竞得人自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10日内支付给编制单位。
(四)矿山生产场地和矿产品外运道路及码头的规划、选址、建设、使用等相关事项,竞得人应与桐城市人民政府会商,桐城市人民政府与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属地政府配合、协调解决建设中相关事项,竞得人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建设费用及后期养护费用。
(五)出让期届满,出让资源量由于不可抗力等非申请人自身原因未开采完毕的,受让方按规定能申请采矿权延续,不另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在出让期限内,出让资源量提前开采完毕的,采矿权自行终止,矿山无条件关闭,并在1年内应自行拆除矿区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等采矿权人资产,出让方不予补偿,采矿权人并应履行相应的矿山关闭义务。因国家政策或公共利益需要等需要提前收回采矿权的,按照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书面向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
竞买成交的,竞得人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按要求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则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挂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未尽事宜详见报名时索取的《安徽省桐城市枫香岭矿区建筑用片麻岩(机制砂)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含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申请书、承诺书、承诺书、资格审核检查表、竞买规则、报价单、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矿区概况等)。
(二)公告期内如有其他变更事项,出让人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安徽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桐城市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